信息公告

Notice
杭州臨江環境能源項目配套工程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

發布時間:2020-01-09

  根據《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解讀的函》(浙環發[2018]10號)、《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在在環評編制期間,進行了網絡公示及周邊敏感點現場張貼公示;公示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目前區域生活垃圾焚燒、醫療廢棄物處理、危廢處理項目已經在建設過程中,為了提高杭州市固體廢物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整體處理水平,減少固廢污染,推動城市固廢分類利用率和資源的循環使用,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擬根據相關規劃及要求,依托現有工程建設“杭州臨江環境能源項目配套工程”。配套工程主要包括三部分:①易腐垃圾資源化項目(易腐垃圾700噸,其中餐廚垃圾200 t/d,廚余垃圾500 t/d);②爐渣資源化項目(日處理1600噸,設置兩條處理能力為800 t/d爐渣處理線);③第三固廢處置中心二期項目(建設安全填埋場庫容44萬m3、甲類及丙類倉庫各1座)。項目的建設充分考慮了項目之間的物料、能量循環,體現了上下游產業鏈資源循環利用的優勢。易腐垃圾處理項目產生的固渣進入焚燒廠協同處理,解決了易腐垃圾處理產物的出路問題。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產生的爐渣約占垃圾處理量的20%~30%,本工程的爐渣資源化項目可有效實現生活垃圾焚燒處置產物的資源化,使廢棄物變廢為寶,得到重新利用。在建的第三固廢處置中心一期項目是臨江環境能源項目作為杭州市固體廢棄物末端處理的重要補充,本工程第三固廢處置中心二期項目則是一期項目的延續,可以有效地擴大填埋庫容,延長服務年限。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水環境主要保護目標:評價區域內的內河水系水質。
  環境空氣及聲環境主要保護目標:廠址附近的環境敏感點。
  本項目擬建地周邊主要環境保護目標如表2所示。
表2項目擬建地周邊主要環境保護目標情況

環境要素

環境保護對象

具體敏感目標

相對方位

環境空氣

評價范圍內空氣質量

2.5km評價范圍內沒有大氣敏感點

-

地表水

地表水環境質量

排澇河

E

地下水

地下水環境質量

廠區地下水

——

生態保護目標

農田、養殖塘

周邊涉及農業種植和養殖塘

周邊

噪聲

評價范圍內沒有噪聲敏感點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環境空氣
  在正常工況下,項目易腐垃圾沼氣經過焚燒(內燃機發電)后污染物對預測范圍內的網格點的濃度預測貢獻值較小,在疊加本底濃度后的預測值均滿足項目的功能和標準要求。
  在事故工況及非正常工況下,煙氣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增加,短時間內污染物的最大1小時平均濃度預測貢獻值會有明顯增加,但貢獻值和貢獻值疊加背景值后的占標率均能達標。
惡臭廠界影響:從預測結果可以看出,氨及硫化氫預測最大值均能夠滿足廠界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沒有出現超標現象。
  (2)水環境影響
  ①地表水環境影響
  易腐垃圾產生的污水經過預處理后納入生活垃圾焚燒系統廢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納入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排放。
  本項目外排水量占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處理量的極少部分,對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不會產生明顯影響,對現狀周圍水環境也不會產生明顯的不利影響;同時由于杭州市實施垃圾分類后,項目實施后臨江能源公司廢水量增加不大。
  ②地下水環境影響
  正常工況下,不會有污水的泄漏情況發生,也不會對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
  非正常工況下,假設滲濾液調節池發生污水泄漏,污染物持續進入地下水中,則污染物逐漸向下游移動,隨著污染物持續泄漏,污染范圍逐漸增大,由于地下水流速緩慢,污染物向下游運移范圍極為有限。盡管污染范圍有限,但污染物持續泄漏則會逐漸加重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故應做好日常地下水防護工作,環保設施應定時進行檢修維護,一旦發現污染物泄漏應立即采取應急響應,截斷污染源并根據污染情況采取地下水保護措施。
  (3)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產生的各類固廢均可得到無害化處置,對環境影響不明顯;同時本項目實施可以完善生活垃圾焚燒爐渣處置;根據類比分析,項目實施后基本不會對周邊土壤造成影響。
  (4)噪聲
  本項目各噪聲源在采取隔聲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廠界達標,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5)環境風險
  根據事故預測及評價結果,本項目在保證設備質量及人員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況下,事故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表3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序號

類別

防治措施

處理效果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大氣污染防治

施工現場

施工現場只存放回填士方、棄土,建筑垃圾等應及時清運出現場,干燥季節應及時對現場存放的土方灑水,以保持其表面濕潤,減少揚塵產生量。據資料介紹,每天灑水1-2次,揚塵產生量可減少50-70%。

降低施工揚塵污染

混凝土攪拌機

棚內設置,攪拌時要有噴霧降塵設備。

施工現場道路

經常清掃,及時灑水。

細顆粒散料

入庫存放,搬運時要輕舉輕放,防止包裝袋破裂。

運輸車輛

運輸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的車輛要嚴密遮蓋,避免沿途彌散。

出工地車輛

要對輪胎進行清潔和清掃,避免水、泥帶入城市道路。

施工區域

在工程施工期,周邊應用蓬布圍欄,可減少渣土風干后造成的揚塵危害。

2

噪聲
防治

原材料運輸

計劃細致、避免影響市內交通。

減少施工噪聲污染

運輸車輛

對交通路線進行合理規劃,穿越敏感區時要采取禁止鳴笛及低速穿越等措施,且減少剎車次數,避免急剎車等。

施工工地

對施工工地進行有效隔擋,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措施,以減輕對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

3

水污染防治

施工生活污水

達標排放。

保證施工生活污水不直接外排環境

4

棄土處置

施工工地棄土

按水土保持報告中有關規定執行。

保證施工棄土按規定處置

5

垃圾處置

施工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進入市政垃圾處置系統。

防治生活垃圾污染

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

1

水污染
防治

地下水、地表水污染防治

強化地面防滲措施,雨污分流,設置排水溝等。
地下水導排口、雨水排水溝水應引至周圍水體。

不污染地下水及周邊水環境。

填埋場防滲

采用水平防滲與垂直防滲結合的防滲系統,HDPE膜為主要水平防滲材料。
設計采用復合襯層防滲系統,填埋場地設置地下水監控等。

防滲效果良好,經濟技術可行,施工比較容易,有效防止滲濾液下滲。

防滲材料保護

在填埋過程中初期填埋應注意對防滲材料的保護,包括對入場廢物的預處理,防止尖銳物品與防滲材料的直接接觸。

防止防滲材料破損及滲濾液下滲。

滲濾液
收排系統

設置排水層、管道系統和監控裝置,同時設雨污分流系統。
滲濾液調節池依托一期工程,調節池有效容積應為2000 m3;對現有危廢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系統進行改造,確定滿足GB18598-2019中的表2標準。

保證滲濾液的收集和集中處理的實施。

廢水處理

易腐垃圾產生的污水經過預處理后納入生活垃圾焚燒項目污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后排入臨江污水處理廠;爐渣綜合利用項目廢水經過處理后回用,不外排。

廢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

調蓄池防滲

建議采用環氧煤玻璃鋼或HDPE膜為主要防滲材料。

防止滲濾液下滲,調節滲濾液水量。

2

大氣
污染
防治

易腐垃圾廢氣

沼氣經過脫硫凈化后進入熱電機組,熱電機組廢氣經過脫硝處理達標排放;
易腐垃圾高濃度(部分)惡臭氣體引入生活垃圾焚燒裝置處理;其他惡臭氣體采用“生物濾池+化學酸堿洗滌”除臭工藝。

減少惡臭氣體無組織排放。收集的惡臭氣體經處理達標排放。

爐渣廢氣

爐渣綜合利用過程中產生粉塵經過布袋處理后排放。

達標排放。

填埋場臭氣

在封場系統的最底部設置設30cm厚的砂石排氣層,并在砂石排氣層上安裝氣體導出管。

有效導排廢氣。

防止飛揚物

填埋場及時覆士壓實,必要時噴水降塵,嚴格管理。

不致造成二次污染。

3

固廢
防治

易腐垃圾處理產生殘渣

由園區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協同焚燒處理。

不對外環境產生影響。

爐渣綜合利用污泥

綜合利用。

不對外環境產生影響。

4

噪聲防治

隔聲、消聲、減振。

場界噪聲達標,不發生擾民現象。

5

生態及綠化

場區內、外種植樹木。

美化環境,保護環境,污染修復。

6

水土保持

建攔洪壩與擋土墻等。

有效減少水土流失

封場期污染防治措施

1

繼續保證現有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轉和達標排放。

防治廢水、廢氣污染。

2

加強對填埋場周邊空氣環境、地下水、地表水的監測。

跟蹤環境濃度變化

3

對填埋場地進行育林育草,并設置明顯標志牌。

生態恢復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杭州臨江環境能源項目配套工程符合國家和浙江省的產業政策要求,項目選址基本符合《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9-2030)》(2016年修訂)、《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大江東新區)分區規劃》、《浙江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15-2020年)》和環境功能區規劃等規劃要求;在嚴格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污染物達到設計標準排放,不但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而且能滿足總量控制要求。該項目建設運行后區域環境質量等級維持不變。
  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本評價認為杭州臨江環境能源項目配套工程的選址建設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將征求項目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等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眾關心的主要環境問題、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議等。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反映意見、建議;建設單位在編寫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時將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
  需進一步了解項目和環境影響評價內容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2020年01月09日至2020年01月22日止),公眾可致電給環評機構或建設單位索取環評簡本。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自2020年01月09日至2020年01月22日。
  九、環評報告書公開方式及時間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在報送環保部門審批前在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網站(www.zjshjkj.com)公開。
  十、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工聯系電話:0571-88126818
  E-mail:359358484@qq.com
  聯系地址:杭州錢塘新區臨江工業園區紅十五線與觀十五線交界處
  (2)環評機構名稱: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覃工   聯系電話:0571-87995270
  E-mail:3875307@qq.com  地址:杭州市余杭區未來科技城向往街199號3號樓。
發布單位: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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