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Notice
杭州臨江環境能源項目配套工程(變更) 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

發布時間:2021-04-08

  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解讀的函》(浙環發[2018]10號)、在環評編制期間,進行了網絡公示及周邊敏感點現場張貼公示;公示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杭州臨江環境能源項目配套工程是為了解決杭州市易腐垃圾、爐渣資源化和危險固廢的城市基礎工程,主要依托“杭州臨江環境能源項目配套工程”。配套工程主要包括三部分:①易腐垃圾資源化項目(易腐垃圾700噸,其中餐廚垃圾200 t/d,廚余垃圾500 t/d);②爐渣資源化項目(日處理1600噸,設置兩條處理能力為800 t/d爐渣處理線);③第三固廢處置中心二期項目(建設安全填埋場庫容44萬m3、甲類及丙類倉庫各1座)。根據市生態環境局要求,現取消原甲類及丙類倉庫,新增41250m3剛性安全填埋場;其他工程維持原審批規模不變。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水環境主要保護目標:評價區域內的內河水系水質。
  環境空氣及聲環境主要保護目標:廠址附近的環境敏感點。
  本項目擬建地周邊主要環境保護目標如表1所示。
表1  項目擬建地周邊主要環境保護目標情況

環境要素

環境保護對象

具體敏感目標

相對方位

環境空氣

評價范圍內空氣質量

2.5km評價范圍內沒有大氣敏感點

-

地表水

地表水環境質量

排澇河

E

地下水

地下水環境質量

廠區地下水

——

生態保護目標

農田、養殖塘

周邊涉及農業種植和養殖塘

周邊

噪聲

評價范圍內沒有噪聲敏感點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環境空氣
  由于本項目填埋危廢以噸袋形式包裝進場,因此粉塵產生量不大,報告對填埋場粉塵產生量不做定量分析。要求企業在填埋過程中控制運輸車輛的車速和運輸車輛密閉情況,庫區內做好中間覆蓋和日覆蓋,填埋作業時按規范操作,最大程度上減少揚塵的產生。
  (2)水環境影響
  ①地表水環境影響
  剛性安全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經過預處理后(電絮凝+兩級DTRO)達標(《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19))后納入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排放。
  本項目外排水量占臨江環境能源公司排水量的少部分,對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不會產生明顯影響,對現狀周圍水環境也不會產生明顯的不利影響。
  ②地下水環境影響
  正常工況下,不會有污水的泄漏情況發生,也不會對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
  非正常工況下,假設滲濾液調節池發生污水泄漏,污染物持續進入地下水中,則污染物逐漸向下游移動,隨著污染物持續泄漏,污染范圍逐漸增大,由于地下水流速緩慢,污染物向下游運移范圍極為有限。盡管污染范圍有限,但污染物持續泄漏則會逐漸加重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故應做好日常地下水防護工作,環保設施應定時進行檢修維護,一旦發現污染物泄漏應立即采取應急響應,截斷污染源并根據污染情況采取地下水保護措施。
  (3)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產生的各類固廢均可得到無害化處置,對環境影響不明顯;根據類比分析,項目實施后基本不會對周邊土壤造成影響。
  (4)噪聲
  本項目各噪聲源在采取隔聲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廠界達標,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5)環境風險
  根據事故預測及評價結果,本項目在保證設備質量及人員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況下,事故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表2  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序號

類別

防治措施

處理效果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大氣污染防治

施工現場

施工現場只存放回填士方、棄土,建筑垃圾等應及時清運出現場,干燥季節應及時對現場存放的土方灑水,以保持其表面濕潤,減少揚塵產生量。據資料介紹,每天灑水1-2次,揚塵產生量可減少50-70%。

降低施工揚塵污染

混凝土攪拌機

棚內設置,攪拌時要有噴霧降塵設備。

施工現場道路

經常清掃,及時灑水。

細顆粒散料

入庫存放,搬運時要輕舉輕放,防止包裝袋破裂。

運輸車輛

運輸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的車輛要嚴密遮蓋,避免沿途彌散。

出工地車輛

要對輪胎進行清潔和清掃,避免水、泥帶入城市道路。

施工區域

在工程施工期,周邊應用蓬布圍欄,可減少渣土風干后造成的揚塵危害。

2

噪聲
防治

原材料運輸

計劃細致、避免影響市內交通。

減少施工噪聲污染

運輸車輛

對交通路線進行合理規劃,穿越敏感區時要采取禁止鳴笛及低速穿越等措施,且減少剎車次數,避免急剎車等。

施工工地

對施工工地進行有效隔擋,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措施,以減輕對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

3

水污染防治

施工生活污水

達標排放。

保證施工生活污水不直接外排環境

4

棄土處置

施工工地棄土

按水土保持報告中有關規定執行。

保證施工棄土按規定處置

5

垃圾處置

施工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進入市政垃圾處置系統。

防治生活垃圾污染

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

1

水污染
防治

地下水、地表水污染防治

強化地面防滲措施,雨污分流,設置排水溝等。
雨水排水溝水應引至周圍水體。

不污染地下水及周邊水環境。

填埋場防滲

采用鋼筋混凝土外殼與柔性人工襯層組合的剛性架空結構,主防滲材料為HDPE膜。

防滲效果良好,經濟技術可行,施工比較容易,有效防止滲濾液下滲。

滲濾液
收排系統

設置排水層、管道系統和監控裝置,同時設雨污分流系統。
滲濾液調節池依托現有工程,調節池有效容積應為2000 m3;滲濾液出水滿足GB18598-2019中的表2標準。

保證滲濾液的收集和集中處理的實施。

調蓄池防滲

建議采用環氧煤玻璃鋼或HDPE膜為主要防滲材料。

防止滲濾液下滲,調節滲濾液水量。

2

大氣
污染
防治

防止飛揚物

填埋場及時覆士壓實,必要時噴水降塵,嚴格管理。

不致造成二次污染。

3

固廢
防治

物化處理污泥

送本企業填埋區填埋

不對外環境產生影響。

4

噪聲防治

隔聲、消聲、減振。

場界噪聲達標,不發生擾民現象。

5

生態及綠化

場區內、外種植樹木。

美化環境,保護環境,污染修復。

6

水土保持

建攔洪壩與擋土墻等。

有效減少水土流失

封場期污染防治措施

1

繼續保證現有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轉和達標排放。

防治廢水、廢氣污染。

2

加強對填埋場周邊地下水、地表水的監測。

跟蹤環境濃度變化

3

對填埋場地進行育林育草,并設置明顯標志牌。

生態恢復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杭州臨江環境能源項目配套工程(變更)符合國家和浙江省的產業政策要求,項目選址基本符合《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9-2030)》(2016年修訂)、《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大江東新區)分區規劃》、《浙江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15-2020年)》和杭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等規劃要求;在嚴格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污染物達到設計標準排放,不但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而且能滿足總量控制要求。該項目建設運行后區域環境質量等級維持不變。
  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本評價認為杭州臨江環境能源項目配套工程(變更)的選址建設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將征求項目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等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眾關心的主要環境問題、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議等。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反映意見、建議;建設單位在編寫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時將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
  需進一步了解項目和環境影響評價內容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23日止),公眾可致電給環評機構或建設單位索取環評簡本。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自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23日止。
  九、環評報告書公開方式及時間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在報送環保部門審批前在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網站(www.zjshjkj.com)公開。
  十、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0571-88126818
  E-mail:359358484@qq.com
  聯系地址:杭州錢塘新區臨江工業園區紅十五線與觀十五線交界處
  (2)環評機構名稱: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覃工   聯系電話:0571-87995270
  E-mail:3875307@qq.com  地址:杭州市余杭區未來科技城向往街199號3號樓。
  (3)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單位名稱: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錢塘新區分局(環保窗口)
  地址:杭州市錢塘新區江東大道3899號 
  電話:0571-82987902     郵編:311225 
發布單位: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

附件:配套項目環評變更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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